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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伪造病历!

发表于:2024-10-29 21:39 焦点爆料 100855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的吴新民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全天都在门诊大楼坐诊,坐诊时间为07:45-11:30和13:30-17:00。
但是,在我妈妈的病历上,居然记载了吴新民于2023年5月17日08:37:17和09:15:42两次查房记录。
很明显,吴新民伪造了两次查房记录!

▲▲ 医患沟通记录
这是一张打印纸,顶部是字体大小不一的固定抬头,下面分别是2023-5-16 22:04和2023-5-18 22:36的沟通记录。两次沟通记录的行数相差很多,但两部分内容排版得严丝合缝,可见这张纸是一次打印出来的。从打印时间看,这张纸只可能是2023-5-18 22:36之后打印。
医患沟通记录上的两个签名与我的真实签名明显不同,两个签名之间差别很大。以签名中的“卫”字为例,样本是我本人的真实签名,1-2是医患沟通记录上的签名。


如果医患沟通记录上的名字真是我签的,我必遭天打雷劈!
如果医患沟通记录是伪造的,王竞立和郁超必遭天打雷劈!

▲▲ 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知情同意书



如果该同意书上的名字真是我签的,我必遭天打雷劈!
如果该同意书上的签名是伪造的,邵俊杰必遭天打雷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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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114)

可可咖啡2
伪造病历是犯法的!必须坐牢吃官司!
2024-10-30 00:49 5 回复
shenye1982
字迹要有司法鉴定结论,赶紧去做鉴定是不是你的笔迹。
2024-10-30 08:04 回复
没看懂什么意思。你的意思是,你要求进行抢救,但是医生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就放弃抢救,是这个意思吗?还有就是,按照你的这个表述,有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么?鉴定结果是什么?
2024-10-30 08:44 1 回复
不要发到网上,你直接去法院起诉,赔多少你说了算
2024-10-30 08:46 回复
五月的思念 楼主
shenye1982 发表于 2024-10-30 08:04
字迹要有司法鉴定结论,赶紧去做鉴定是不是你的笔迹。

鉴定机构做了虚假鉴定
2024-10-30 08:57 1 回复
lyh
可以异地做笔迹鉴定 南通鉴定机构被买通 我不行 南京 北京会被买通 
2024-10-31 08:56
五月的思念 楼主
shenye1982 发表于 2024-10-30 08:04
字迹要有司法鉴定结论,赶紧去做鉴定是不是你的笔迹。

鉴定机构被搞定了,做了虚假鉴定。
2024-10-30 08:59 2 回复
可可咖啡2
cllllll2004 发表于 2024-10-30 08:46
不要发到网上,你直接去法院起诉,赔多少你说了算

形成利益集团了有后台根本不怕你
2024-10-30 09:03 3 回复
五月的思念 楼主
lulori 发表于 2024-10-30 08:44
没看懂什么意思。你的意思是,你要求进行抢救,但是医生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就放弃抢救,是这个意思吗?还有就是,按照你的这个表述,有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么?鉴定结果是什么?

按照诊疗规范,它应该给我母亲做手术以救命,但是它们没有。我起诉后,它们伪造病历(医患沟通记录):我们拒绝手术。
2024-10-30 09:32 回复
五月的思念 楼主
cllllll2004 发表于 2024-10-30 08:46
不要发到网上,你直接去法院起诉,赔多少你说了算

发到网上是我的权利,你也可以发。
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只要钱?!
2024-10-30 09:33 回复
五月的思念 楼主
cllllll2004 发表于 2024-10-30 08:46
不要发到网上,你直接去法院起诉,赔多少你说了算

希望你不要遇到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的医疗事故,如果不幸遇到了,你不要说一个字。
2024-10-30 09:37 回复
这个漏洞抓的厉害了,要找漏洞99%的病历都不合格
2024-10-30 09:51 回复
五月的思念 楼主
可可咖啡2 发表于 2024-10-30 09:03
形成利益集团了有后台根本不怕你

是的,一手遮天。
2024-10-30 10:21 回复
五月的思念 楼主
hling668 发表于 2024-10-30 09:51
这个漏洞抓的厉害了,要找漏洞99%的病历都不合格

这是漏洞吗?!这是为了逃避罪责的伪造病历!
2024-10-30 13:09 回复
楼主的意思是这个“医患沟通记录”里面最大的问题是,一张单子上的2个日期签名时间,按常理来讲5月16日的医疗诊断理应当天家属签字确认(下面的签字日期是6是8看不清),5月18号又是一个诊断签字,所以说这张单子的签字都是在5月18号或以后,因为5月16号不可能知道5月18号这天的医疗诊断。
签字鉴定要找正规的机构,最好找外地的比如上海 北京的有权威的机构,估计鉴定费用也不少。
即使打官司也是找外地的比较好。
纯属个人看法,希望楼主早日安结!
2024-10-30 13:24 1 回复

和医院打官司,难度非常大,那太专业了,而且医院谁都不敢得罪他。好几年前,一亲戚要和瑞金医院打医疗事故官司,去了上海乃至全国赫赫有名的“郑传本律师事务所”,人家一听要和瑞金医院打,当即婉言拒绝了。
2024-10-30 13:27 1 回复
PKU
对对对,楼主大人物,全世界都集合力量来搞楼主。楼主说医疗事故就是医疗事故,来人啊,赶紧赔钱!麻溜地
2024-10-30 13:43 2 回复
五月的思念 楼主
PKU 发表于 2024-10-30 13:43
对对对,楼主大人物,全世界都集合力量来搞楼主。楼主说医疗事故就是医疗事故,来人啊,赶紧赔钱!麻溜地

如果你遇到医疗事故,你不要说一个字!
2024-10-30 13:51 回复
五月的思念 楼主
花品 发表于 2024-10-30 13:24
楼主的意思是这个“医患沟通记录”里面最大的问题是,一张单子上的2个日期签名时间,按常理来讲5月16日的医疗诊断理应当天家属签字确认(下面的签字日期是6是8看不清),5月18号又是一个诊断签字,所以说这张单子的签字都是在5月18号或以后,因为5月16号不可能知道5月18号这天的医疗诊断。
签字鉴定要找正规的机构,最好找外地的比如上海 北京的有权威的机构,估计鉴定费用也不少。
即使打官司也是找外地的比较好。
纯属个人看法,希望楼主早日安结!

谢谢你。
鉴定机构是法院抽的。
2024-10-30 13:52 回复
你是不是有什么误解,门诊和查房是两回事啊,谁告诉你查房后必须要门诊排班。查房是住院部一天的开始,没有排门诊的骨干和责任医生都有查房的要求。
你可以说查的不仔细,不能说没查。
一看就是没有找律师,专业律师一般 不会主张这个,因为查房这个事很容易查,只要看下监控就能确认
2024-10-30 14:15 2 回复
至于签名笔迹,说实在的,以我孤陋的知识,最后一张图的签名中的卫字和你的模版很像,变更书写方式是很难掩饰笔画的书写习惯的。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谁主张谁举证。
我只想说,1、节哀顺变;2、对医院我也是有怨言的,但我们要有理有据;3、如果是故意的,我只能说太可怕了,毕竟在抢救之前已经在考虑之后讹钱的事了。
逻辑上,如果病属不签字,医生不治,人走了了医院一点责任都没有,给自己多事,通大附院这么个医院不至于为了一台手术造假,人手术排班排不过来。
但现实中,我们普通人还是希望政府好好查查,给医院上个紧箍咒。
最后所有医闹产生的负面成本都会转嫁到我们普通病患,但所有有理有据的维权也会切实给普通病患带来好处
2024-10-30 14:24 3 回复
五月的思念 楼主
jy00121650 发表于 2024-10-30 14:24
至于签名笔迹,说实在的,以我孤陋的知识,最后一张图的签名中的卫字和你的模版很像,变更书写方式是很难掩饰笔画的书写习惯的。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谁主张谁举证。
我只想说,1、节哀顺变;2、对医院我也是有怨言的,但我们要有理有据;3、如果是故意的,我只能说太可怕了,毕竟在抢救之前已经在考虑之后讹钱的事了。
逻辑上,如果病属不签字,医生不治,人走了了医院一点责任都没有,给自己多事,通大附院这么个医院不至于为了一台手术造假,人手术排班排不过来。
但现实中,我们普通人还是希望政府好好查查,给医院上个紧箍咒。
最后所有医闹产生的负面成本都会转嫁到我们普通病患,但所有有理有据的维权也会切实给普通病患带来好处

这么简单的文字都看不懂,你有什么资格说三道四?!
2024-10-30 15:51 回复

崇川区人民法院,创造条件让通大附院伪造病历!


(一)20231110日,原被告在法院质证(即证据交换)。医方律师带来1份真实病历,我和律师仔细查看后,法官助理秦佳培要求我们在证据交换笔录上签名。
结束时,秦佳培让医方律师把病历原件带回去复印9份,然后再把它们交到法院供下一步医疗损害鉴定使用。
(二)2024425,在扬州市医学会做医疗损害鉴定时,我才发现法院给鉴定专家的病历和证据交换时我们看到的不一样。我当时就提出医方伪造了病历,但专家还是以伪造病历为据出具了“医院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鉴定意见。
(三)从扬州回来后,我问秦佳培:为什么医疗损害鉴定的病历和之前质证时的不一样?
秦佳培说:质证的时候,他们提交过来的那我们大家肯定要核实的,对吧?那后面他提交的是九份,我肯定是要他提交病历原件的一式九份。那为什么会有区别?这个可能就要问医院了,因为一式九份太多了,我不可能一份份给他去检查的,对吧?我不可能给他一份份去复去核。你们到了后面要鉴定的时候,我要让他提供一式九份的复印件,这个复印件也是你们质证过的材料相对应的复印件。你明白我的意思吧?如果说里面出现了没有质证过的或者说不一样的材料,我只能说我没有要求它这么做,但它可能里面什么原因,就可能要问医院了。(附录音)
崇川区人民法院“法官”叶菁秦佳培
1、你们为什么在我们质证后让医院把病历带回去复印、然后再把它们送到法院?
2、你们设局陷害我,有良知吗?眼里还有国家法律吗?
3我去年9月起诉,你们在每个环节都以各种理由拖拖拖,至今没有判决是你们工作效率太低还是给通大附院更多时间造假、活动?
4、我来“教”你们怎么组织质证:让原被告带原件和复印件到法院,双方确认原件的真实性、原件和复印件的一致性后,在原件和复印件的每一页上签名。
提醒和医院打官司的老百姓:
1、封存全套病历(客观病历和主观病历)
2、研究诊疗规范或指南
3、根据上面第4点质证

秦佳培录音.mp3 (237.35 KB, 下载次数: 13)


2024-10-30 15:55 回复
五月的思念 楼主
jy00121650 发表于 2024-10-30 14:15
你是不是有什么误解,门诊和查房是两回事啊,谁告诉你查房后必须要门诊排班。查房是住院部一天的开始,没有排门诊的骨干和责任医生都有查房的要求。
你可以说查的不仔细,不能说没查。
一看就是没有找律师,专业律师一般 不会主张这个,因为查房这个事很容易查,只要看下监控就能确认

请你仔细看文字和图片:吴新民因为在门诊坐诊,所以不可能在那两个时间点查房。
2024-10-30 15: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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