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居住的港闸区唐闸街道新园村四组4号的房屋有人在开挖河道和打桩,因为地方政府和施工方没有提供合法手续,属于违法建设,污染、噪音已经严重影响到楼主及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楼主多次拨打110报警后,唐闸派出所的法制副所长汤进逢带民警出警,在违法施工现场楼主告知汤警官该河道施工没有任何手续,且严重影响村民的生活出行,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等手续办全后再文明施工。但是汤警官在现场不但不制止违法施工,而是盛气凌人地指使手下将楼主强行控制,并命令警号063024的警察将楼主强行反铐并带到唐闸派出所传唤了10个多小时。 请问张局长:人民警察的职责是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打击违法犯罪。你的下属不但不制止违法施工行为,反而助纣为虐,将报警要求制止违法施工的楼主强制传唤,公理何在?依法治国的宗旨何在?不忘初心的理念何在? 如果你的下属如此的滥用公权力,无所顾忌的打压村民、贱踏国家法律,还能充当人民的保护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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