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总听说维权之路难,这次切身的感受了一次。事情是这样的,今年大年初八我家墙壁被公用管道井里的水管漏水给淹了,墙壁和天花板不同程度的受损。一直持续到今日也没有完全解决,各种细节真的感受到了,一个字-难。 一难,上门难。需要上门定损时, 南通水务的代理保险公司zj保险,表示非工作时间不能上门定损,他们不上班,我们提出能否工作日下班结束时间定损。难,至今未上门定损。 二难,协调难。想不到作为被代理人的南通水务,协调不动自己的代理保险公司上门定损的事宜。我们也反馈了,毕竟我们是受害者,工作日时间也需要正常上班,不能因为受损的是我们,请假的还得是我们吧?难,协调不动。后来是在五月底,在相关部门的帮助下,才协调动,提出要上门定损的。 三难,定损难。保险公司非工作时间不上门定损,让我们提供了受损照片和视频。同时,我们也配合南通水务新城分公司人员上门,进行了拍照和勘察。但之后告知我们还得由我们去寻找装修公司进行定损报价,给他们出具一个报价明细。我们很纳闷,不是说可以依据受损照片进行定损的吗,为啥还得我们先报价。要知道找装修公司上门来定损需要耗费精力和时间,更重要的是我们隐约觉得这报价不一定被认可,做这个事情有些多余,与其这样,还不如由保险公司直接定损,我们再协商。难,我们不提供报价明细,他们就迟迟没有定损结果。无奈,我们只能寻找装修公司进行报价。 四难,回复难。各种答复难的细节太多了,举两个例子吧,其一,要我们提供装修公司的报价,3月16号我们提供报价给南通水务之后,等了一周到3月25号,催问是否有定损结果之后,工作人员说是以为已经定损好了,才连忙在群里回复的,回复的结果就是在我们的报价基础上简单打了个折。其二,4月16号去新城分公司再次谈好的一个初步方案,等了有一个多月,以为是最终的结果了,一直等到到5月20号,中间还让我们提交了个人材料,也没说不同意,中间催问了一次,就说报上去了等领导点,一直迟迟没有答复,要不是催问,不知道要等多久,可笑的是等也等了,最后也反悔了。难,给个答复真的难。 五难,出结果难。在保险公司3月25号给出第一次定损之后,先后又谈了两次,分别是3月27号,4月16号。其中3月27号谈的这次,现场南通水务新城分公司的人曾明确说过要是三方同意现在就可以签协议,有录音。4月16号这次去谈的方案,等一个多月没人告知说不行,最后又推翻了。再后来水务集团总部的人联系说之前谈的方案都是分公司自行谈的,是一种谈判策略,不算数,最后拟定的赔偿方案还是保险公司3月25号给出的第一稿,这个时间点已经时6月5号了。特别无语了,也就是说之前所有的谈判都是无效的,其实,在进行中间几次的谈判时,我们因为工作时间的问题,想通过电话协商,水务公司的人不同意,非的让现场去谈,就这样谈了两次,结果最后被告知都是不算数的。难,好难,出个结果真的难。 六深刻-起诉吧。以上的五难只是其中的一些缩影,还有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一些词语,比如我们针对定损方案提出我们自己意见的时候,只要有异议,就会频繁听到,“不行,就起诉吧”,“不同意,你可以起诉啊”等等类似的话。是的,我相信南通水务的工作人员也是再给我们提出了最后的解决方案,我也相信可能在面对其他受损群众的诉求时,也是给出的同样的词语吧。深刻,特别深刻,只有经历过维权的群众可能才会体味到那种希望解决问题时听到的这些话语,是多么的尖锐,是多么的深刻。 讲述完了这些之后,其实心中有一些问题真的想对南通水务问出来: 一问南通水务,贵公司的原因损害了群众的利益,您是否有义务及时协调您的保险公司积极上门进行定损并跟踪进度情况呢?从受损的2月份到5月底,没有协调上门定损,而是等到了5月底才协调上门,要不是纪委的同志跟进,还会有此协调上门的动作吗?5月底协调上门的时候,我们也明确表示了墙面已经进行了处理,您再次上门能看到受损的依据吗?那这次上门定损了是为了补上之前未完成的流程,而进行的吗?请问,此次赔偿流程是否存在履职不力的情况? 二问南通水务,贵公司一直说中间两次谈判的方案都是分公司的谈判策略,坚持按照保险公司定损多少就是多少的原则。那么为什么保险公司能定损的前提下,还要求我们去找装修公司报价呢?为什么不在一开始就告诉我们最终坚持的原则,还要浪费时间和经历进行中间两次无效的谈判呢?请问,此次赔偿是否有刻意为难群众,给群众出难题的情况呢? 总之,经历过这个事件,真心希望大家不要遇到这种维权事件,实在太难了。也在此倡议相关管理部门对这种没法在保险中事先明确赔偿金额的案例,能有个第三方的鉴定标准,而不是让水务这种国企的保险机构既当赔偿人,又当标准制定者。 请让服务打破垄断,也让赔偿打破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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