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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老子”罚“儿子”?南通某国企露天焚烧秸秆仅罚500元,执法尺度引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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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6-2-14 15:17 楼主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一边是严防死守的秸秆禁烧令,一边却是国企公然在自家地盘上“点火”。

 

近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南通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因露天焚烧秸秆,被处以500元罚款。这一“象征性”的处罚,在无人机拍摄到2000平方米黑斑的铁证面前,显得格外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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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局(通08环罚〔2026〕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此次违法主体,南通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市农业公司”)是典型的国资背景企业,而处罚方是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无人机拍摄照片显示,该公司冯家渡地块内有五块黑斑,共计约2000平方米。这绝非无心之失,而是大面积的焚烧行为。调查结论直指“现场种植人员法律意识薄弱,管理不当”

 

作为一家专业的“现代农业发展公司”,其管理方难道不清楚露天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

 

这种“管理不当”的理由,在如此大规模的焚烧现场面前,是否显得过于苍白?

 

针对上述行为,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的最终处理结果更是引发网友质疑,根据决定书中的裁量基准,法定罚款区间为500元至2000元。执法部门选择了最低限的500元进行处罚裁量理由是违法行为环境影响程度小、持续时间不足3个月、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外、对周边居民无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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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实际情况却是,2000平方米的黑斑意味着大量秸秆被焚烧,必然产生烟尘污染,且使用了无人机巡查才被发现,这本身就是监管失效的体现。

 

网友质疑,自己人”是否享受了特殊待遇? 都市农业公司作为地方国企,其行为不仅代表企业形象,更关乎政府公信力。在“严查严管”的大环境下,为何该企业能顶风作案?

 

500元罚款是否过轻? 对于一家农业发展公司而言,500元的罚款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种“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的执法方式,究竟是为了惩戒违法,还是为了“保护”涉事企业?监管是否存在“灯下黑”?

 

既然有无人机巡查,为何未能及时制止?事后仅以“人员法律意识薄弱”为由从轻发落,是否掩盖了更深层次的管理责任?

 

秸秆禁烧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一环,关乎蓝天白云和民生健康。无论是普通农户还是大型国企,法律面前应人人平等。

 

如果对自家“儿子”(关联企业/下属单位)的违法行为网开一面,那么对于那些严守法规、不敢越雷池一步的普通群众和企业来说,公平何在?法律的威严又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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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6-2-14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群众的眼睛可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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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6-2-14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烧了几千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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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6-2-14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轮到他们就是罚酒三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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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6-2-14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法律和真理面前,我支持烧!
弊政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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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6-2-14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农民应该可以焚烧杀虫,来年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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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6-2-15 03: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500块钱啊,下次肯定不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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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6-2-15 03: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500块钱啊,下次肯定不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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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6-2-15 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都烧了几千年了,老美现在都是烧的,别打着环保的名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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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6-2-15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老百姓最最痛恨的是选择性执法,什么狗屁“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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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6-2-16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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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6-2-16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我不说,自己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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