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崇川区人民法院陆燕红院长的公开信
本帖最后由 五月的思念 于 2025-6-29 22:27 编辑陆燕红院长:一、今年4月29日,你收到了我寄给你的举报叶菁和秦佳培知法犯法、玩忽职守、司法不公的信,你至今没有回复我,你的官威好大!你不仅没有回复我,也没有依法处理叶菁和和秦佳培,你配做党组书记、院长吗?二、我提交了足以证明通大附院吴新民、王竞立、邵俊杰、郁超伪造病历的客观证据,也提交了足以证明扬州市医学会和苏州崇法证据科学技术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违规鉴定、虚假鉴定的材料,但叶菁对此装瞎、装聋、装傻,一直问我要不要重新做鉴定,企图以鉴代审制造冤假错案!三、我正告你们:(1)我提供的材料足以证明吴新民等伪造病历,不需要做任何鉴定。(2)我不会任由通大附院买通鉴定机构做虚假鉴定来逃避罪责四、据报道,你和你的丈夫——通大附院副院长周晓宇——共同参与了医疗纠纷预防化解、医患关系和谐共建调研会,报道的内容像模像样。你们夫妻难道不知道通大附院管理混乱+部分“医生”诊疗水平低下、非法行医、违反诊疗规范是产生医疗纠纷的根源吗?!五、抗击疫情,你和周副院长可以“医法并肩共战疫”,审理涉通大附院的医疗纠纷,你和周副院长万万不能“医法并肩”而让医害逃避罪责,否则必定会引发更多的医疗事故、让更多人失去健康乃至生命!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医疗事故的受害者
给崇川区人民法院陆燕红院长的公开信 作孽,官官相护,什么世道! 五月的思念 发表于 2025-6-30 06:50
给崇川区人民法院陆燕红院长的公开信
我80年代开始打了第一次官司。水深能把活人呛死。
我总结了一句“名言”:打官司不如打自己嘴巴。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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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只有逐步向人大、检察院、最高院网站,12337,12388网络投诉了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6-30 10:10
我80年代开始打了第一次官司。水深能把活人呛死。
我总结了一句“名言”:打官司不如打自己嘴巴。句
肯定水深,邱老头没少拉关系,还主动给法官发辛苦费,要求法官按照自己的意思办案。吼,吼,吼 蓝色的小胖子 发表于 2025-6-30 16:16
肯定水深,邱老头没少拉关系,还主动给法官发辛苦费,要求法官按照自己的意思办案。吼,吼,吼 ...
我不想拉法官下水。当时送信封是我的代理律师安排的。这个律师在地方上很牛,他接我的案子拍了胸脯:你放心,我肯定把你的官司打赢。结果,我被他嫖惨了。
给崇川区人民法院陆燕红院长的公开信 估计没用,陆的家属就是附院的
凭证据去找讲理的上级。 wumingyingxiong 发表于 2025-7-3 08:30
凭证据去找讲理的上级。
谢谢你的关注,该做的都会做。
给崇川区人民法院陆燕红院长的公开信 你给法院写信?你不是应该去法院诉讼吗?? https://mag.nthaobin.com/public/emotion/face_heiha.png 给崇川区人民法院陆燕红院长的公开信 给崇川区人民法院陆燕红院长的公开信 五月的思念 发表于 2025-7-5 14:05
给崇川区人民法院陆燕红院长的公开信
你也是一个有文化的人,做事好像没头脑。在这民间论坛连篇累牍的发什么公开信,能说明什么又能达到什么目的众人又怎么评判你?人家违法了你要有证据并按程序逐步递交(上诉)才对。证据是关键!
给崇川区人民法院陆燕红院长的公开信 就这帖子里的几句话看得出来 你比法还大
“我提供的材料足以证明吴新民等伪造病历,不需要做任何鉴定。”这么牛?你咋不开法院呢 本帖最后由 五月的思念 于 2025-7-8 11:15 编辑
小拳拳捶胸口 发表于 2025-7-8 08:09
就这帖子里的几句话看得出来 你比法还大
“我提供的材料足以证明吴新民等伪造病历,不需要做任何鉴定。” ...
1、基于常识和常理,我提供的材料足以证明吴新民等伪造病历。如果你不了解或不认可常识和常理,那就没办法说了。
2、我说这话,你怎么会得出“你比法还大”“这么牛?”的结论、怎么会反问我“你咋不开法院呢”?
给崇川区人民法院陆燕红院长的公开信 如果确有证据,或者线索明确,涉及渎职罪的话,也可以向纪委举报吧?